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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四年下降

  市安委会1月18日发布了2017年安全生产形势报告,我市2017年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尤其是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591起,死亡312人,同比分别下降16.8%、20.8%。其中,较大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6人,已连续四年下降或持平。工伤万人参保事故率同比下降33.1%。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总量比2017年有所下降,但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17.5%和11.5%,总量占比同比增加2个百分点和减少0.3个百分点。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个别事故类型所占比重较大。在工矿商贸企业亡人事故中,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三类事故占比最高。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没落实。部分企业特别是私营小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舍不得投入,致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机械设备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带病运转,给事故的发生留下隐患。企业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缺少或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因素,占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些事故中,一些非施工单位在自行建设、修理、拆除厂房等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占了一定比例,其施工无资质、无监理、无操作规程、无防护条件,施工人员大多是从事工业生产的操作工人或是农民,不懂施工技术,安全意识淡薄。”市安监局负责人表示。

  针对上述情况,从1月18日起到3月底,市安监系统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安全生产“铸安一号”专项执法行动,这标志着2018年第一场系列执法行动拉开序幕。“铸安一号”行动的重点是: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企业在停工、赶工、复产、特殊作业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新上岗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2017年大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以及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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